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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10-06 04:26:21
彭某和妻子胡某结婚十多年了,他们的儿子也已经上了小学,但现在他却态度坚决地将妻子起诉到法院,想要结束这场婚姻,这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?
案件回顾
原告彭某与被告胡某于2011年经自由恋爱登记结婚,后因被告存在赌博行为、夫妻双方常年聚少离多等原因,加上彼此之间缺乏沟通,曾经炽热的夫妻感情就在这些性格差异、生活琐碎中逐渐淡薄,彭某便诉至法院要求离婚。一开始双方当事人情绪都较为激动,火药味十足,法官采取了“劝、谈、教”相结合的柔性调解方式,从促进家庭矛盾的缓和、家庭情感的修复方面进行调解,双方也逐渐冷静下来。
调解进行时
耐心的疏导有效地帮助了当事人不再纠结过去,而是境随心转将眼光投向未来,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离婚的合意,并对子女抚养、夫妻财产做出了约定。由原告抚养子女,法官提醒到夫妻关系可以解除,但对于子女的抚养义务不能解除,要及时关心爱护孩子的身心健康,双方都频频点头并做出承诺;协商确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由被告胡某负责偿还,原告彭某对此补偿一半并已当庭履行完毕。
看到当事人凝重的面色有了些缓和,眉头也稍微舒展开来,没有来时沉重的步伐,我们相信这一次心平气和、敞开天窗说亮话的调解会是他们放下和再出发的开始。
法官后语
离婚虽易,但正视夫妻关系、重识自我却十分不易。一味的逃避、以自我为中心的埋怨都不是解决争执的理想方式。家事审判,是解决家庭矛盾的最后一道防线,除了调解和判决,也希望每一个家庭成员都能多一分理解和沟通。
为营造柔性的诉讼环境、温情的司法氛围,恩施市人民法院专门设立了“家事审判法庭”,在情理法中努力寻找一条巧解家事纠纷的新路,“家事审判法庭”坚持采用温情审判模式,转变家事审判理念,妥善化解家事纠纷,进一步实现诉讼便民、司法为民,修复每一个受损的家庭细胞,用司法的力量促进婚姻更和谐、家庭更幸福、社会更稳定。
原标题:《以案释法丨好聚也要好散,离婚不要离情》